乍看之下,这个问题简直不值一提,翻译当然要忠于原文。不过事实上这个问题还是值得一说的,一是因为对立观点其实并没那么荒谬;二是因为“忠于原文”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说法细究之下其实挺复杂。
我们先来谈第二点:什么是忠于原文。
一种最朴素的翻译设想认为,翻译就是把外文词汇换成中文词汇,而无论外文词汇还是中文词汇,归根到底都是表达形式,它们表达的具体意思可以且应该是一样的;或者我们稍作让步:也许特定语言中的文采、诗意会在翻译过程中丧失,但基本的意思可以被无损保留下来,意思是客观的、对应于物的,文采、诗意是主观的、依赖于文化的。
这种思想背后的语言哲学图景大致是这样的:世界上有各种东西,我们用词语指向这些东西,意义即指称。因此,用哪种读音、以什么样的符号来表达“绿色”是偶然的,也许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们把绿色称为红色,但这只是读音问题,绿色终究还是绿色,无论你叫它绿色还是红色还是green,它就是那种颜色。
这当然是一种很朴素的语言哲学设想,只对一些简单的名词有一定的解释力。同时翻译也不只是一个把外文词汇换成中文词汇的过程,我们还要处理语法。不同语言语法不同,如果完全按英语的顺序用汉语翻译定语从句,那翻出来的句子大概没法读,我们得调整语序。调整语序后的译文还算“忠于原文”吗?
我们大概都会同意,调整语序不会对忠于原文这一理想构成威胁,虽然它确实打击了一种非常朴素的直译幻想。
更复杂的问题是,翻译是概念体系之间的对话,而非孤零零的词汇直接进行调换。不同文化有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语言中蕴藏着不同的概念体系,这些概念体系对物理世界作出了不同的划分,还构造出了形形色色的精神世界。
举例来说,在理论书中,good一般翻译成善。但善在中文里带有强烈的道德色彩,与恶相对;good的含义则宽泛得多,作为名词指的就是好东西,包括但远不限于道德意义上的好,和坏东西而非恶相对。从这个小例子可以看出,不同语言中的词汇并非一一对应,很多时候译者无法简单找词,而要积极选词乃至造词,努力用母语传达对方的思想。
而有些概念甚至没法意译,因为我们缺乏相应的历史经验或思想维度,我们的语言中缺乏相应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往往会放弃用字面意思传达概念理解,而采取音译,比如菩萨、巴士;或音译为主带点意译,比如浪漫。
我们也许可以用法国理论式的夸张说法宣称“翻译是不可能的”。用不那么误导人的大白话讲就是,很多时候那种朴素的翻译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不可能原原本本、不打折扣地传递原文的内容,我们的文化、语言多多少少会扭曲、遮蔽原文的意思。反过来,这意味着为了尽可能准确、完整地传达原文的意思,我们要积极调用母语中的资源,尽可能减少翻译过程中的意义损耗。
综上,译者需要根据所处文化环境选择译法,而这当然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某种意义上带有创造性,不同于朴素理解的非常被动的翻译行为。但积极翻译和让目标读者理解作者原意并不矛盾,很多时候恰恰是为了让读者理解原意,才不能那么刻板翻译;积极翻译让读者理解作者原意和把作者的思想及表达改造为客观上(译者认为的)更好的样子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在这种意义上,忠于原文这一理想只能在非常宽松的意义上成立,它既不同于逐字对应的朴素直译,也不同于改写,但它和改写之间并不存在非常明确且坚实的分界线。用积极的翻译技巧消极传达作者的原意可以被认为是在践行忠于原文这一原则。
我们差不多可以把翻译活动理解为是在不断追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原文作者是一个高明的——比如说——中文写作者,他会如何用中文写作这本书。(事实上更准确的说法是,如果作者是一个和他的母语水平相当的中文写作者,他会如何用中文写作这本书。)不过这么说有点模糊;也许我们勉强可以给出一个技术性界定:翻译要以概念而非句子为单位,原文中出现过的每个概念都应该在译文中得到明确体现。
在此,我们必须警惕一种非常糟糕的混淆:将“译者可以积极使用翻译手段来消极传达作者的原意”这个合理的说法与“译者可以积极改写原文,使其变得更好”这个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是不合理的说法混为一谈。
那么“译者可以积极改写原文,使其变得更好”这个说法究竟合不合理?为什么要忠于原文呢?这真的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吗?
这个问题乍看荒谬,但我们可以举几个例子让它显得不那么荒谬:我们可能会觉得希腊神话太黄暴了,因此在翻译过程中有必要把相关内容都隐去;我们也许会认为某些带有种族主义偏见的书是大毒草,因此要把里面带歧视色彩的词汇都改为中性词汇,比如把黑鬼改成黑人;我们大概还会觉得《红楼梦》里各种繁复的服饰、器具描写对外国读者而言太无聊太令人费解了,因此认为应该在译文中一笔带过,而非原原本本翻译出来。
通过这几个例子,我们使“改写式翻译”显得有点说服力了。那么翻译到底要不要忠于原文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回过头去问下翻译是为了什么。
翻译首先当然是为了让母语读者了解相应的外文文献。之所以希望母语读者了解这些文献,是因为译者(策划者)认为它们有某种价值。最常见的是思想、审美之类的正面价值,我们可以通过阅读译本吸收原著中的这些价值。但我们也会翻译一些本身很糟糕的文献,比如希特勒的书,以“供批判之用”。具体讲就是不认为它本身有价值,但通过它,我们可以了解其他国家的思潮,了解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得到一些教训,等等。
在译者眼中,本身有正面价值的作品也许依然谈不上尽善尽美,还可以变得更好一些;本来便很糟糕的作品就更不用说了,浑身都是等待被批判修正的缺点。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前者改写得更好一些,把后者彻底改写成能直接提供正面价值的作品?绝大部分情况下不该这么做。
这倒不只是因为译者要假设作者比自己更高明,因此要谦逊一些,毕竟有时候原文作者确实傻得明显、坏得厉害。之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该改写作品,还有两个更重要的原因。首先,译者不该替代读者去思考,不能假设读者都是缺乏辨别能力、思考能力的人(也因此,在翻译儿童读物的过程中改写乃至删减是比较容易被接受的),读者完全可以通过阅读错误的乃至邪恶的作品得到成长;其次,译者不应简化、扭曲“思想事实”。须知,那些文本不只是思想的载体,我们读它们不是单纯为了吸收其中的思想。它们本身也是思想史的构成部分,我们读它们也是在了解历史、了解事实。而只有将其“原原本本”翻译出来而非改写成更好的作品,我们才能了解思想事实。
说到底,这是在尊重历史,尊重读者个人智识成长的小历史,尊重人类思想发展的大历史。直接把正确观点投喂给读者,生怕读者被错误观点毒害是一种很傲慢也很不可靠的做法。没接触过错误观点的读者满脑子都只有缺乏根据的单薄信念,它们也许确实是正确的,但却往往不堪一击。我们要做的是培养复杂思考的能力,而非投喂所谓的正确观点。
最后还有一个也许并非不值一提的理由:忠于原文是一种合乎正义的做法,我们不能让糟糕的、邪恶的作者获得好名声。